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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8〕4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在我省已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中开展。

  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二级、三级、四级1:3:6结构比例的规定,我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岗位总量按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的10%确定。各事业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数(已聘二级岗位人员除外)15%的比例申报。

  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现聘任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在人社部门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为本学科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限制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创新项目人选或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及以上层次人选;

  4.“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7.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8.湖南省优秀专家;

  9.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经科技部认定可以推荐国家奖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最高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

  1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含原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重大项目等相当水平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研制专项(部委推荐)项目负责人;

  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截至2018年4月30日前,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中一项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类条件中各一项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同时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中各一项者,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第一类条件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经科技部认定可以推荐国家奖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奖;

  (4)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二);

  (5)获得由国家部委(一级局)颁发的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全国性专业类奖项最高奖(个人排名第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2.第二类条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含原973计划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等相当水平课题)负责人;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申报并批准筹建过程的主要负责人;

  (5)主持承担过2项及以上国家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科研项目和3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或5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研究成果对我省产业升级转型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6)取得重大性原创发现,且在《Nature》、《Science》或《Cell》上发表研究论文者(须以申报人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7)以第一完成人获得4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被开发转化,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8)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经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1个及以上,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经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通过的植物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3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9)训练或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一年内取得奥运会冠军或奥运会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国家级教练员;

  (10)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省内本学科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3.第三类条件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4)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5)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6)获得国家部委(一级局)颁发的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最高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条件中各类学术荣誉、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间内。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事业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推荐人选报主管部门。

  (三)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本辖区所有申报材料并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后,省直属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由单位审核后,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对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

  (五)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和聘用人选,组织开展岗位聘用,明确岗位职责,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手册》;

  2.申报人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现任岗位聘用合同部分页面复印件(封页面、岗位和聘期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

  4.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科研项目、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7.《湖南省事业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并附光盘)。

  (二)材料要求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30日。各市州和省直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报材料。

  2.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原件已核”,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2、3、4、5项应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

  4.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以纸质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学科组(自科、社科、医卫、工程技术)。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产生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应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并为申报对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同时,要坚持量化考核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公示制度等,确保公平公正。

  (三)要严格执行政策。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已聘三级岗位资格;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1:3:6的结构比例和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申报人数。

        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如有申报意向,请在这周内先与组织人事处谭洁琦联系,联系电话:84637166,67107.

                                                                 组织人事处

                                                                      2018年4月12日

(编辑:谭洁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