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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8〕5号)文件通知,请符合条件自愿申报的老师,将1.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2.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于5月4日前将纸质版报组织人事处,电子版请发送至zzrsc7008@126.com,联系人:孟慧敏(66000)。

 组织人事处

2018年4月27日


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

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人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湘教职改办字〔2018〕5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5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决定组建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专家库。现就评委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委库专家人选的来源

评委库专家人选从以下五类人员中产生:

1.我省教授级高级讲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2.高等学校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与研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  省、市州教研、教师发展中心、电教、装备等校外教育机构中,长期从事基础教育(含职业教育)教学与研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4. 高等学校长期在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 省外基础教育(含职业教育)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

二、推荐条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职业操守好,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坚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满15年、任现职满3年。

4.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胜任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入选评委库后,无不可抗拒原因,必须履行评委专家相关义务。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三、评委库组建要求

1.推荐委员人选应充分考虑本地区、本学校(单位)学科、专业优势及其师资力量状况,同时适当兼顾学科平衡,要优先推荐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

2.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不得推荐。

3.评委库人选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入库人选名单不对外公布。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逐人填写《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

2.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统一用Excel制作《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花名册须准确填写每位推荐人选有效移动电话号码。上述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请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厅职改办(省教育厅机关院内小三栋),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肖炳林;电话:0731—82990352;电子信箱:49962218@qq.com。

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并按期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

       2.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


(编辑:孟慧敏)